因在兩個三人微信群里聊未經(jīng)核實的“女教師賣淫”消息,浙江一名女教師構成誹謗被行政拘留兩日,事后該女教師不認可天臺縣公安局對其作出的行政處罰,向天臺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行政處罰,一審法院駁回了林女士的訴訟請求。4月17日,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從當事人林女士(化名)處獲悉,該案二審法院已于日前做出判決,維持一審法院原判決,駁回林女士上訴。
判決書披露群聊謠言經(jīng)過
據(jù)記者獲取到的該案二審判決書顯示,2024年11月26日中午12時27分,孫某在“仙女下凡”群(該群共有林女士及孫某等3人)內發(fā)起“中學女老師賣淫”話題,林女士參與討論。當日下午,林女士在“果凍局長群”(該群共有林女士及其父、母3人)發(fā)送有關“中學女老師賣淫”話題;并和錢某在微信上談論“中學女老師賣淫”話題,錢某將其在“野史探秘”群(該群共有6人)關于該話題的聊天記錄發(fā)送給了林女士。
當日20時9分,孫某通過微信語音詢問林女士“你們學校有什么jingying有嗎,他們說是這個小姑娘,去年來的”,林女士回復“我找找名單,有的,李某”,隨即向孫某發(fā)送了三張被造謠者的照片并進行談論。20時20分,孫某通過微信將林女士發(fā)送的被造謠者名字和照片發(fā)送給鄭某。
案涉聊天記錄
當日20時22分,林女士發(fā)送微信給錢某“好像是語文組的,年輕老師,非常年輕”;20時51分,錢某在微信上問林女士“認真的嗎,非常年輕?剛畢業(yè)?確定了嗎”,林女士回復“嗯”20時59分,錢某問“林某某?”,林女士回復“不是,李...”。錢某回復“還有一個李某比較年輕”,林女士回復“嗯”及一個“嗯”的表情,并給錢某發(fā)送了兩張被造謠者的照片。20時53分,錢某在“野史探秘”群發(fā)送“某中學;語文組;最年輕的那位”,后在群內發(fā)送被造謠者的名字及其三張照片。當日晚上,錢某還在“靜靜、琪琪和大佬們”群(該群共有6人)中談論“中學女老師賣淫”話題,并發(fā)送被造謠者的照片和名字。
11月27日10時52分,林女士在“果凍局長群”發(fā)送“是某中一個小年輕;語文老師;還沒結婚的;一個月靠maiyin賺好幾萬;確定了,人被抓了已經(jīng)”等信息,后于12時13分發(fā)送三張被造謠者的照片。11月28日10時21分,林女士在“仙女下凡”群發(fā)送兩張被造謠者的照片。
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認為,本案中林女士雖非案涉不實信息的最初捏造者,但在其與孫某、錢某持續(xù)討論,積極求證相關人員身份信息的情境下,林女士確認被造謠者姓名并發(fā)送照片給孫某、錢某的行為,使得不實信息在網(wǎng)絡傳播過程中具象化到被造謠者。
林女士與孫某、錢某雖然是點對點私聊,但考慮到孫某、錢某積極傳播案涉不實信息的態(tài)度,林女士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言論具有進一步傳播的可能性,事實上,孫某、錢某在林女士向其發(fā)送被造謠者姓名及照片后均迅速實施了二次傳播行為,通過點對點微信聊天,轉發(fā)到人數(shù)更多的微信群等方式,致使案涉不實信息傳播范圍擴大,失控可能性增加。林女士主張其傳播的范圍有私密性,不構成公然散布,法院不予采信。所以林女士的行為在案涉不實信息散布過程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客觀上構成誹謗。
判決書顯示,林女士明知案涉信息是具有高度否定性評價的賣淫類信息,繼續(xù)傳播必然導致毀譽后果擴大,仍在不確定案涉信息真實性的情況下,未進一步核實即在網(wǎng)絡上進行傳播。其次,林女士系原謠言涉及學校的教師,應當知道其參與討論案涉信息過程中傳播的信息更容易被旁人采信,故其更應該進行核實。
旁人問詢時,林女士不僅未予以勸誡或者阻止,還使得外界廣泛傳播的不實信息具象化到被造謠者并予以傳播,提高了案涉信息的可信度。由此可知,林女士的行為已超出合理表達關切的范疇,其主觀心態(tài)應當認定為對損害他人名譽后果的放任,構成間接故意。另其他違反師德事件真實與否,與案涉信息是否屬實無關,林女士主張因當?shù)亟逃绨l(fā)生了其他違反師德事件,導致其認為案涉信息屬實,法院不予采信。
二審法院表明,被造謠者在事發(fā)時系年僅24歲的未婚女性,且職業(yè)是教師。案涉不實信息將被造謠者與“賣淫”這一惡劣、低俗的負面標簽進行關聯(lián),是對被造謠者師德的否定,更是對她人格的貶低和侮辱,對其的生活、工作、精神等造成較大影響,且案涉不實信息屬黃謠,對公民人格尊嚴的侵犯更加嚴重。即使案涉信息事后被確認為不實信息,仍可能對被造謠者產(chǎn)生長期的負面影響。誠然,林女士的行為不是造成案涉損害后果的唯一原因,但她在散布過程中推波助瀾,導致案涉不實信息傳播范圍擴大,失控可能性加大。故林女士關于其與案涉損害后果沒有因果關系的主張,法院不予采信。
視頻 徐韶達 周嘉楠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徐韶達
校對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