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銅山區(qū)人民法院就虞書欣父親虞丕杰起訴一名高三學生名譽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虞丕杰全部訴訟請求,其索賠的17萬元未獲支持,案件受理費400元由其承擔。
4月19日,徐州市銅山區(qū)人民法院對虞書欣父親虞丕杰起訴一名高三學生名譽權糾紛案作出判決:駁回虞丕杰全部訴訟請求,其索賠的17萬元(含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經(jīng)濟損失3萬元、維權成本4萬元)未獲法院支持,并需承擔400元案件受理費。
對此,虞書欣父親律師北京道章律師事務所 發(fā)文:有關虞丕杰先生名譽維權案件的說明,關于虞丕杰(下稱:委托人)起訴李**(微博賬號“億***露”,現(xiàn)更名為“一***撻”)名譽權糾紛一案,本律師事務所受托公開說明如下:
委托人已于收到一審判決書后委托律師啟動上訴程序。目前,(2025)蘇0312民初21154號一審判決書尚未發(fā)生法律效力,案件仍在依法審理中。
本律師事務所受托謹此提醒:在生效判決依法作出前,請勿對一審判決書內容進行過度解讀甚至據(jù)此傳播不實言論,以免干擾司法審判,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而被告@美少女香菜醬 表示,判決書已于3月23日生效,15天上訴期已過,對方聲明系惡意曲解判決內容。此外,被告最初發(fā)布在豆瓣的原帖已刪除,其稱是因私信遭辱罵才刪除。
企查查APP顯示,該案由虞丕杰于去年12月提起訴訟,原告要求被告公開賠禮道歉,且強調致歉信應全文手寫并署有被告真實姓名,并索賠精神損害撫慰金、經(jīng)濟損失、維權成本等共計17萬元,案件已于今年1月在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律師周兆成認為,從法律層面看,本案是名譽侵權的認定標準與公共利益監(jiān)督的邊界劃分。根據(jù)我國民法典規(guī)定,行為人為公共利益實施輿論監(jiān)督,影響他人名譽的,一般不承擔民事責任。法院之所以駁回17萬索賠,關鍵在于:涉案學生言論聚焦于網(wǎng)傳財產(chǎn)爭議等公共話題,主觀上是公眾監(jiān)督,而非惡意誹謗;其表述未使用侮辱性、攻擊性言辭,不存在刻意貶損他人人格的情形;原告社會評價受影響,與該學生言論之間缺乏直接、必然的法律因果關系。這起案件的真正價值,遠不止輸贏本身?!八逦馗嬖V公眾:公眾人物及家屬,因自帶較高社會關注度,在涉及公共利益的討論中,負有更高的容忍義務。監(jiān)督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法律保護名譽權,但絕不允許將訴訟當成壓制輿論、打擊普通網(wǎng)友的工具?!?br/>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楠
視頻剪輯 慶苗苗
校對 陶善工